化解小纠纷得用大智慧
口述:陈嵩(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三棵树派出所民警)
整理:王军
2008年2月,我来到宿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棵树派出所工作。这是个农村派出所,每天警情不多,大多是一些小纠纷。不过,可别小看这些小纠纷,当时着实让我这个门外汉后怕了一回。
“杨楼村有人被打了!”这是我入警以来接到的第一起警情。我带着保安老陆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位70岁左右的老人右眼眉角在流血,旁边一个中年人正在道歉。我们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两人是远亲,因为一点小事情引发纠纷打架。
“家庭纠纷,小事嘛,伤也不重。”当时我是这样想的。在我的调解下,老人同意让中年人带他去看病,这事就这么结了。制作好现场调解笔录,给双方签字后,我便开车回所。
我一路心情很好,感觉人生第一次出警就处理很顺利,对老陆说:“很好处理啊,哪有想得那么难。”老陆说:“这两家闹了几次了,估计没那么简单。”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
从杨楼村到派出所有20分钟的车程,刚回到所门口就看到接警员小沈冲出来说:“快,杨楼村有人喝农药了!”我突然有种预感:喝农药的就是刚才的老人。我赶紧赶到杨楼村卫生院,发现果然是那名老人!医生正在抢救,旁边一个妇女看到我来了,立刻冲上来哭诉:“你得给我们做主啊,他们家欺人欺得深啊。”
原来,这两家一直因为宅基地的问题闹纠纷,已经报了好几次警了。刚才的警情处理完后,老人在回家的路上觉得自己被一个晚辈打了,觉得很憋屈,就到路边的农药店买了瓶农药喝了。因为抢救及时,老人脱离了生命危险。后来,经过所里和村委会的多次调解,双方才达成了和解协议。
这件事情留给我太多的反省和深思,我开始认识到:对于纠纷类警情,尤其是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不能不当回事。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宜缓不宜急,要考虑周全有关因素,预想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多准备几套预案。一旦此招不行,得立即改变策略,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纠纷虽小,要化解得用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