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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劫匪作案前“约法三章”
发表人:徐颖   |    发表时间:2013-07-03   |    点击:895人次

金店劫匪作案前“约法三章”

     两个劫匪在网上相识,相约抢劫金店,这事听着就有点让人不相信,但却真实地发生了。为逃避警方打击,两人煞有介事地约法三章:不互相打听姓名、住址和通讯方式。他们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抓,但还是打错了算盘。

    陕西省长武县公安局民警历经7个昼夜的艰苦侦查,于49日破获了这起抢劫金店案。

    68万多元黄金饰品被抢

    421930分许,雨后的长武县城内行人稀少。位于南大街老庙金店门前的卷帘防盗门拉下一大半,店里的灯光从离地不到1米的门边透出。两名女店员像往常一样开始盘点收货,准备结束一天的工作。这时,两个黑影迅速从卷帘门下钻入金店内……

    1940分,长武县公安局110接到报警:金店内许多装着黄金饰品的柜台玻璃被砸,被抢黄金饰品1800多克,价值68万多元。两名女店员说,这两名劫匪一高一矮,戴口罩,脸上涂着迷彩,身着深色衣裤。其中一人用斧子指着她们说:“都给我老实点,蹲到墙角去!”另一男子砸碎柜台玻璃,将里面的黄金饰品塞进手提袋。

    两人作案后准备离开时,其中一人走到监控录像设备前将设备线路拔断,临走时还对她们说:“我们不是为财,是受人所托。”

无主摩托车是谁的?

    长武县公安局迅速组建专案组,办案民警分成视频监控分析、调查走访、重点线索摸排、数据恢复、作案工具摸排等7个小组,对以发案现场为圆心、以10公里为半径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摸排。

    案发当晚街面行人比较少,民警发现案发现场对面街道边却停放着一辆没有上锁的摩托车。摩托车后座上有帐篷等野营用具,车牌被涂改,十分可疑。

    车主在哪里?这些野营用具又有什么用途?民警立即调取附近视频监控资料,发现案发后有两名身穿深色服饰、携带大包、神色慌张的男子曾试图发动车辆,但未能顺利发动,于是两人只好弃车快步离开。通过金店店员指认及特征比对,民警基本确定这两人就是抢劫金店的嫌疑人。

民警一方面对摩托车进行核查,希望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另一方面按照视频监控所显示的犯罪嫌疑人逃离路线进行追查。民警对摩托车被涂改车牌进行还原后,了解到该车为咸阳市某摩托车门店所卖。经对相关人员询问得知,该车为二手车辆,原车主于331日以17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两名男子。店主称,购买摩托车的两个人操外地口音,一高一矮,骑车技术不好,但二人没有留下任何凭据和身份证明。

摩托车在哪里加过油?

44日,办案民警在县城北边树林中发现嫌疑人丢弃的装运黄金的编织袋、衣服等物品。经过对现场遗留物分析,民警认为该地点应为嫌疑人分赃、换装地点。由于该地点位于县城郊外,少有人烟,更无迹可查,嫌疑人痕迹也就此消失。

案件陷入僵局,专案组及时调整思路,以摩托车为线索进行倒查。民警对摩托车油箱存有较满油料情况进行分析实验,得出结论:嫌疑人应是在方圆30公里的范围内加油后,行进至案发现场附近。

民警对长武县境内所有加油站进行走访,最终发现嫌疑人是41日驾车进入长武的。42日,嫌疑人在案发前1小时左右曾在案发现场对面一家饭店用餐,其中一名嫌疑人曾到附近的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取钱。民警立即调取银行ATM机和饭店内的监控资料,获取到嫌疑人的清晰体貌特征,并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所持信用卡的信息。经过户籍系统核查比对,民警确定信用卡持有人与取钱嫌疑人为同一人。随后,民警又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锁定。

  两劫匪相约网上作案

46日,民警发现嫌疑人已分开逃窜,便立即分兵两路,先后赶赴内蒙古的包头、鄂尔多斯,陕西的神木、榆林以及河南的安阳等地追捕嫌疑人。抓捕民警每日驱车500多公里,只要犯罪嫌疑人去过或可能要去的地方都不放过。

4922时许,民警在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石拉沟村将嫌疑人石某成功抓获,当场缴获大量赃款。41012时许,在河南公安机关协助下,民警在河南省安阳市大营村一民房内将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当场查获部分被劫赃物。

石某交代,自己是在一次上网聊天时认识王某的。通过聊天得知,王某因打架被单位开除后一直无业,也在为钱发愁。二人一拍即合,便开始谋划作案。为降低风险,二人还约法三章:不互相打听姓名、住址和通讯方式。经过多次谋划,二人最终将犯罪地点选定在陕甘交界处的长武县,而抢劫金店是他们通过踩点随机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