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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100问
发表人:陈作坚   |    发表时间:2008-08-23   |    点击:5930人次

居住证100

 

1、问:居住证制度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发布,将于20088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2、问:居住证与暂住证有何区分?

答:居住证和暂住证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不同。暂住证采取传统人工登记管理方法,而居住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体现了动态管理功能。

二是信息含量不同。暂住证信息含量较低、信息更新滞后,使用的形式比较单一。而居住证采用第二代身份证芯片管理的技术,在居住证中依法采集居住证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个人信息,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理念不同。暂住证突出非户籍人员与户籍人员的区别,强调“暂住”、“外来”概念,与户籍人员区别管理的痕迹比较明显。居住证弱化“户籍”概念,突出体现户籍人员和非户籍人员共同居住深圳、同为深圳居民的特性。

四是服务功能不同。暂住证主要是作为政府对非户籍人员实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证在进行管理的同时,为非户籍人员制定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务。

 

3、问: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原暂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答: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并享有原暂住证规定的相应权益。

 

4、问: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在我市享有的权益为:(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三)按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5、问: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除享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权益外,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关键词:深圳市居住证、权益)

6、问:《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是否享有不同的权益?

答:是的。

 

7、问:没有《深圳市居住证》能否在深圳租房?

答:没有《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不能在深圳长期租房。但是考虑到深圳的实际情况,保证临时来深工作和学习的人员的居住,《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持有本单位的证明来深从事公务、商务活动的人员,以及持有学生证或者毕业证来深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经过流动人口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核实登记后,可以在深圳短期租住房屋,一年内累计租住时间不超过3个月。

 

8、问:居住证上都有哪些信息?

答:居住信息包括居住证表面的视读信息和居住证内芯片载入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

机读信息包括视读信息及政治面貌、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联系方式等信息。

 

9、问:居住证制度如何实现信息化管理?

答:市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并监督各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保护工作。劳动就业登记、出租屋综合信息、教育、科技信息、人事、国土资源、人口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相关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和信息共享。

 

10、问:居住信息是否会被泄漏或者滥用?

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居住信息采集、管理、使用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不得进行买卖,不得用于法定职责或者使用授权以外的用途。

 

11、问:居住证与劳动用工信息系统之间有何内在联系?

答:由于申办《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中多数是有工作的人员,因此居住证信息化动态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建立劳动用工信息系统,并与人口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实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库的信息互通。通过实现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与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信息的及时互通,保证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动态信息,进而实现居住证“激活”、“休眠”的动态管理。同时,客观上也对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秩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2、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中所称用人单位包括哪些单位?

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3、问:在居住证的实施中用人单位要履行哪些义务?

答:用人单位主要义务有:一是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或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二是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人员已经办理居住登记或已经取得居住证。用人单位应当自招(聘)用之日起或者居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机构交验居住登记证明或者居住证,并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登记手续。三是应当在与招(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所招(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到受理机构为其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四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录入就业信息网。

 

14、问:在居住证的实施中出租屋业主有哪些义务?

答:出租屋业主主要履行如下义务:一是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条件的,应当在3日内督促居住人员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满7日仍未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受理机构报告居住人员的情况。二是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长期承租,但60周岁以上在深圳市居住的人员除外。三是短期出租屋业主应当在每月的月底将租住人员信息报送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四是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居住满30日仍未申办居住证的,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并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承租人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继续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承租人。

 

15、问:对居住证的查验和出示证件有何管理规定?

答:(一)查验权。公安机关依法可以查验居住证。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可以在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查验办理单位和本人的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的办理情况。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而受到处罚的信息,有关单位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记录。

(二)要求出示证件。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中或者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服务时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出示居住证,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16、问:未依法履行居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居住登记申报义务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申报登记人数每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处以罚款。

出租屋业主或者旅馆业从业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17、问:居住证申办义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申办居住证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居住证申办义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申办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数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

 

18、问: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人员提供房屋居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人员提供房屋居住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数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

 

19、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再次违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问: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违规出租或者转租房屋的会受到何种处罚?

答: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违规出租或者转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总额二倍以下罚款。

 

21、问:对非法披露、买卖或者使用居住信息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非法披露、买卖或者使用居住信息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2、问:伪造、变造、骗取居住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伪造、变造、骗取或者买卖伪造、变造、骗取的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伪造、变造、骗取或者买卖的居住证数量每份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伪造、变造、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骗领的居住证还应当予以注销。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问:冒用、骗取居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24、问:非法扣押居住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非法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交还并按非法扣押的居住证数量每份200元处以罚款。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问:对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答:当事人对涉及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6、问:居住证在技术含量上有何亮点?

答:一是居住证内设芯片,预留了较大的空间,可实现一证多能的作用。二是可通过技术擦写变更居住地址,无需换证就可更改居住地址,即节约了办理费用又保证了信息的鲜活性。同时也提高了管理的效用。三是居住证在制作上具有的防伪技术。

 

27、问:对申办居住证的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人员可以申办居住证。

 

28、问:在深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属于居住证的办理范围,不能办理居住证。

 

29、问:申办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答: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60周岁的人员和在深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前二款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30、问:居住证的类型有几种?

答:有两种。分别是《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31、问:《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是否可以互相转换?

答:是的。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信息管理可以互相转换。

 

32、问:个人在哪里可以申办居住证?

答:除用人单位及全日制办学机构需要统一申办外,个人应到现居住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33、问:用人单位在哪里可以申办居住证?

答:为方便用人单位为员工统一申办居住证,受理机关开通了网上申请业务。用人单位先到所辖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用户名及密码,在网上统一申报后,由办理员统一(也可由员工自行递交)到现居住地受理点递交申请资料及缴纳办理费用。

 

34、问:用人单位在申请居住证用户名及密码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供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35、问:用人单位下属的两家分公司共同拥有一个营业执照,两家分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也是一样的,在申请开户时,是否可以开两个户?

答:该公司下属的两家分公司在市辖范围内的,可以开设两个户。

 

36、问: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能否到受理点申请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开户手续? 

答:不能办理,待年检通过后才可办理开户手续。

 

37、问:用人单位为员工申办《深圳市居住证》时,是否需要在填写的《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上面盖公章?

答:需要。

 

38、问:某用人单位的员工分别住在不同的辖区,可否能在一个受理点为其员工办理《深圳市居住证》业务?

答:应到用人单位所辖地申办。

 

39、问: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自己申办居住证吗?

答: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资料录入到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系统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只能申请到《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40、问:用人单位集体办理《深圳市居住证》时,是否还需要提供每位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答:需要。

 

41、问: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居住证,从录入员工信息到递交《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有无具体时间限制?

答:没有。

 

42、问:全日制办学机构在哪里可以申办居住证?

答:为方便全日制办学机构为学生统一申办居住证,受理机关开通了网上申请业务。学校先到所辖地受理点申请用户名及密码,在网上统一申报后,由办理员统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递交申请资料及缴纳办理费用。

 

43、问:全日制办学机构在申请居住证用户名及密码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4、问:全日制办学机构在办理《深圳市居住证》时,是否还需要提供每位学生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答:需要。

 

45问:学生可以自己申办居住证吗?

答:可以。可到现居住地受理点提出申请,但需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6、问:全日制办学机构中的就业人员怎么办居住证?

答:全日制办学机构中的就业人员申办居住证要参照用人单位的申办程序。

 

47、问:全日制办学机构在网上申报居住证,从录入学生信息到递交《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有无具体时间限制?

答:没有。

 

48、问:申办居住证的费用是多少?

答: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收费20元(其中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政府和申请人各承担一半),居住证延期、居住证类型转换不收费。

 

49、问:从申请到领取居住证需要多少天?

答:15个工作日内办结。

 

50、问:办理居住证其它的业务需要多少天?

答: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类型转换 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居住证应用系统之间的自动转换),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

 

51、问:申办居住证的所需材料在网上可以了解到吗?

答:可以。网址为:http://203.91.45.153

 

52、问:居住证的申请表格可以上网下载吗?

答:可以。网址为:http://203.91.45.153

 

53、问: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要的材料:1、《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54、问:申办《深圳市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要的材料:1、《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理人员名单集中申办。(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当地户口本及《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理人员名单集中申办;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6、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55、问:居住证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答:《深圳市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

 

56、问:怎样办理居住证的延期手续?

答: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5日内到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延期。《深圳市居住证》每次延期为10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每次延期为6个月。

 

57、问:居住证如果忘了延期会怎样?

答: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期的,自动终止使用功能。

 

58、问:申办居住证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照片?

答:需要提供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可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获取)及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59、问:有社保、驾照的数码照相回执的复印件可以申办居住证吗?

答:可以。

 

60、问:居住证除首次申请时需要提供数码照相回执外,在办理补办、延期、类型转换时都不需要提供照片了吗?

答:在本人相貌没有较大改变时,可不提供。

 

61、问:换领居住证还需要提供数码照相回执吗?

答: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变更图像信息的,就要重新提供数码照相回执。

 

62、居住证恢复使用功能时,申请的程序及手续是否和首次申办时一样的?

答:是的。

 

63、问:办了居住证后离开深圳,6个月后又回深,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

答:不用重新办理。但需要到受理点按照相应的条件恢复居住证的使用功能。

 

64、问:怎样办理居住证的变更手续?

 答: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相关资料后变更。

 

65、问:如何办理居住登记?是否收费?

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在深圳内居住7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到受理机构(出租屋管理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证登记。办理、变更居住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66、问:怎么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答: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新居住地的受理机构(出租屋管理部门)交验居住登记证明或者居住证。受理机构应当即时变更其居住地址信息。

 

67、问:可以委托别人申办居住证吗?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委托人代办居住证应当提供委托人的委托证明材料。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申请办理居住证。

 

68、问:居住证如果丢了,去哪里补办?

答:到现居住证受理点补办。

 

69、问:居住证补办当中本人可以去现居住受理点打印居住证信息吗?

答:可以。

 

70、问:申办居住证需要计生手续吗?

答:需要。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人为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近3个月有效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71、问:如果不能提供《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就不能办理居住证了吗?

答:只能够办理《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72、问:怎样获取房屋住址信息的编码?

答:房屋住址信息编码可向所在地出租屋管理部门及屋主咨询并获得。

 

73、问:申请人房产地址与其现在居住地址不相同,应以哪一个房屋地址信息编码去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答:以实际居住地的房屋地址信息编码去申办。

 

74、问: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可以一起申办《深圳市居住证》吗?

答:可以。但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当地户口本及《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5、问: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父母、岳父母可以一起申办《深圳市居住证》吗?

答:如果老人已满60周岁(以上)的可直接申办《深圳市居住证》,不满60周岁(以下)的可申请《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76、问:以“按揭”方式购房的申办人,其申办《深圳市居住证》时需提供什么资料证明其拥有房屋产权?

答:该申办人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按揭合同》及购房缴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77、问:所购置的房产为村委会的房屋,持有的房屋证明是村委会的房屋合同(收据),可以申办居住证吗?

答:该申办人所持有的房屋证明必须要以国土房管部门的证明为准,才能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78、问:《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是否都可以办理非公务《港澳通行证》?

答:根据出入境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单位申请了非公务指标后,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则不能办理《港澳通行证》。

79、问:凭《深圳市居住证》办理非公务《港澳通行证》还需要像劳务暂住证一样要求半年以上的《深圳市居住证》吗?

答:根据出入境部门的有关规定:不需要。

 

80、问:如果暂住证还未过期,是否可以缓办居住证?

答:可以。建议在暂住证有效期满前申请办理居住证。

 

81、问:办理居住证之后可以优先入户吗?

答:取得《深圳市居住证》后,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82、问:居住证有防伪功能吗?

答:有。

 

83、问:深圳市户籍的还需要办居住证吗?

答:不需要。

 

 

84、问:居住证一定要凭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吗?

答:不一定。在有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之前,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

 

85、问:我的身份证号码和某人重号了,但他又先办理了居住证了,我还能办理居住证吗?

答:不能了。产生重号的原因有很多种情况,应该根据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变更的操作办法,回原籍变更身份证号码后再办居住证。

 

86、问:凭居住证能否办社保?

答:根据社会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只需参保人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

 

87、问:凭居住证可否办理综合医疗保险?

答:根据社会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居住证和办理综合医疗保险没有必然联系。因为从200831日起,申请人只要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由单位申报就可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88、问:夫妻单方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其子女是否可以享受义务教育?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的有关权益。

 

89、问:申办人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的,但证件有效期已满,该申办人能否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答:《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有效期已满的,必须先到市人事局办理延期手续,再到受理点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90、问: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还享受原来的人才优惠待遇吗?

答:继续享受。

 

91、问:宝安、龙岗、光明的居住证有别于其他四个区吗?

答:没有。

92、问:可以通过快递领取居住证吗?

答:暂时不能。

 

93、问:用人单位和全日制办学机构在录入信息时,发现户籍地址信息一栏不够长无法完整输入怎么办?

答:因居住证卡面长度只能体现36个汉字,户籍地址信息栏能录入36个汉字,请输入人员自行选择删减。

 

   94、问:用人单位和全日制办学机构网上申报居住证,对电脑操作环境有什么要求?

答:必须使用简体中文输入法;为了避免出现居住证系统在使用时不兼容的问题,请尽量使用Internet ExploreIE5.5浏览器)或6.0版本访问居住证系统。

 

   95、问:录入劳动用工信息和录入居住证信息之间有何联系?

答: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办理,节省企业用户重复录入工作,目前劳动就业信息的录入是和居住证信息捆绑在一起的集中录入的,企业用户只需一次录入即可。

    96、问:在输入界面对姓名的输入有何要求?

答:系统中加入了对姓名的校验:只能输入汉字或“ · ”且不能空白。

 

    97、问:名字中“ · ”的输入方式是什么?

答:中文输入法的中文标点符号状态下,shift+2(非小键盘中的2)。

 

98、问:在居住证/就业登记系统中上报了员工的申报信息后,怎么在居住证管理中查询不到刚上报的信息?

答:出现这个现象有三种原因:

1)由于数据从居住证/就业登记系统上报的数据同步到“居住证管理”所在的系统中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等待半个小时后再在“居住证管理”中进行查询。

2)录入的数据不正确,比如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或者性别不匹配,导致上报的数据在同步到居住证系统时因为校验不通过而被拦截,所以查询不到。

3)您上报的是深圳市户籍人员的信息,所以无法在“居住证管理”中查询得到。 

99、问:如何判断在“居住证管理”的查询结果中哪些人员信息要进行提交申报居住证的操作?

答:从居住证/就业登记系统中上报并同步到居住证系统中人员信息。企业用户只需要关注办理状态为“初录完成”的,这表示这部分人员需要进行提交申报居住证的操作。办理状态不为“初录完成”的表示已经办理了居住证或者正在申报居住证。不需要再次申报。

 

100、问:如果一个用人单位有多个分厂,如何申报居住证?

答:(1)分厂各自有组织机构代码,建议各自在劳动部门或公安受理点开设居住证/就业登记系统的登录账号。分别进行居住证/就业登记信息的录入和上报。然后在“居住证管理”中进行居住证申报。申报完成后到受理点进行居住证的受理工作(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缴费并领取受理回执)。

2)多个分厂共用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只能一个开设居住证/就业登记系统的登录账号,各分厂使用同一个账号进行居住证/就业登记信息的录入和上报,让总公司代分厂在“居住证管理”中进行居住证申报。申报完成后到受理点进行居住证的受理工作(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缴费并领取受理回执)。

3)多个分厂共用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如果总公司无法为分厂代为申报,那么各分厂之间进行居住证信息申报时需在时间上要间隔开来。比如:一分厂周一进行居住证信息申报操作,二分厂周三进行居住证信息申报操作。在完成居住证信息申报后要及时的到受理点进行居住证的受理工作(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缴费并领取受理回执)。否则会出现多个分厂提交了申报居住证信息(只提交了信息,受理点还未受理),而其中一个分厂到受理点进行居住证受理工作时把其他分厂的申报数据一并受理的情况。

 

                                                    二〇〇八年六月